旅宿业接待旅客防疫应注意事项暨相关争议处理原则
更新日期:2020-02-13
發佈單位:台东县政府
3690
讯息内容
一、旅宿业因应武汉肺炎疫情,应落实下列防疫措施:
(一)饭店服务人员应落实自我防护措施
(二)公共区域按时消毒
(三)应主动帮旅客量额温,并主动询问其旅游活动史
(四)如旅客出现发烧、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并来自疫区,应要求旅客配戴口罩尽速就医并主动拨打1922或0800-001-922通报防疫主管机关;如非来自疫区,仍应要求旅客配戴口罩并注意旅客後续情形
二、如衍生「是否接待」或「取消订房」争议,处理原则如附件,请参阅。
(一)饭店服务人员应落实自我防护措施
(二)公共区域按时消毒
(三)应主动帮旅客量额温,并主动询问其旅游活动史
(四)如旅客出现发烧、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并来自疫区,应要求旅客配戴口罩尽速就医并主动拨打1922或0800-001-922通报防疫主管机关;如非来自疫区,仍应要求旅客配戴口罩并注意旅客後续情形
二、如衍生「是否接待」或「取消订房」争议,处理原则如附件,请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