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臺東縣「2025東浪嘉年華」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
更新日期:2025-05-16
發佈單位:臺東縣政府
241
訊息內容
主旨:公告臺東縣「2025東浪嘉年華」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公告事項:
依據: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2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因應本縣自114年05月17日至05月18日辦理「2025東浪嘉年華」活動,因於人群聚集之處,本府依安全需要,新增公告距地表高度不逾400呎區域為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詳如附件)
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本公告附件所在禁止或限制之區域、時間及其他事項內執行業務者,應依「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4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之規定辦理申請事宜,遇不可抗力之情況時,其申請期限得不受活動日15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
三、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本府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2第2項規定,禁止活動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四、本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禁限區域座標、臺東縣政府遙控無人機緊急使用申請同意書,請至臺東觀光旅遊網>活動>最新消息查詢相關資料。
二、政府機關(構)、學校或法人,於本公告附件所在禁止或限制之區域、時間及其他事項內執行業務者,應依「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第4項及「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第31條之規定辦理申請事宜,遇不可抗力之情況時,其申請期限得不受活動日15日前提出申請之限制。
三、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或操作人違反本公告事項者,本府將依「民用航空法」第118條之2第2項規定,禁止活動並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四、本縣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禁限區域座標、臺東縣政府遙控無人機緊急使用申請同意書,請至臺東觀光旅遊網>活動>最新消息查詢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