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水域与旅宿管理联合稽查 绿岛业者:采取比法规更严格规范
更新日期:2025-05-23
發佈單位:台东县政府
445

讯息内容
台东县政府为提升观光品质、确保旅游安全,日前会同交通部观光署东管处,前往绿岛地区办理「水域活动与旅宿业联合宣导」,绿岛多家潜水业者都强调采取比法规更严规范;县府也提醒旅宿及水域业者,发展观光条例已修法颁布,罚金大幅提高,旅宿经营若有违规应立即改善,避免受罚。
此次水域活动稽查范围涵盖绿岛地区的柴口、石朗及港口等热门潜水区,共稽查149家业者,其中79家业者已完成商业登记并实际从事水域活动,余70家目前未从事相关业务。稽查结果显示整体合规率约达97%,违规情形主要集中於未取得体育署核发之救生员证。
台东县政府交通及观光发展处表示,依据《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带客潜水活动者须具备合法资格并遵守人员配比限,其中,带客水肺潜水或自由潜水者,须持有合格潜水教练证明,而每名教练每次最多可指导人数:水肺潜水8人、自由潜水4人,若搭配1名符合规定助教,自由潜水可增至6人,从事浮潜活动者须具备相关讲习或训练合格证明,每次指导人数上限10人。
潜水业好望角潜水企业社负责人田辉鸿表示,基於水域安全考量,许多业者采取更严格操作标准,教练与学员比例为1对1或1对2,资深教练才会1对4。感谢县府去年到绿岛办理「开放水域救生员训练」,提醒业者重视水域安全,此有助绿岛水域观光永续发展。
另外,在旅宿管理业务,县府此次也对绿岛58家合法旅宿宣导,另有16家业者未营业,县府将持续宣导查核,防堵非法经营,并将配合中央政策,强化网路平台监控与现场联合稽查,查获违规即开罚,遏止未合法申请之营运行为。
交观处指出,今年三月已查处裁罚绿岛地区29家非法旅宿,「发展观光条例修正」後不仅罚金提高,中央观光署每年上、下半年也会透过网路稽查、核对网路广告旅宿是否非法,并要求县府复査开罚。绿岛为台东重要观光热点,维护旅游安全与环境品质需公私协力,呼吁所有业者依法申请并合法营运,共同打造安全、优质的观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