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春游专案」-补助旅行业包装国内团体旅游作业要点
更新日期:2019-06-05
發佈單位:台东县政府
2.1万
讯息内容
「台东县春游专案」-补助旅行业包装国内团体旅游作业要点
壹:申请程序
1.至迟於出发前7天(含出发当日,例如4/21号出发至迟於4/15号前登录)至登录网站登
录「申请」。
2.於活动结束3日内於登录网站登录「活动完成」。
3.於活动结束10天内提送审查资料(以邮戳为凭),俾利经费确实运用。
登录网址: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1dfCJ5h71U3loK11O4aolA4HYhCFHbwVa5hKQHManr8k
贰:核销需求资料
1.补助款申请表(绿岛不列离岛地区仅能申请一般补助奖助上限新台币3万元,兰屿地区不在本次补助范围)
2.行程表(行程安排须纳入本县池上乡或成功镇)
3.旅行团责任保险单(证明书)
4.旅客名单(须经保险公司核章)
5.领据
6.租用车辆行照影本
7.金融机构存摺封面影本
8.总经费支出明细表
9.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等,须为正本)
A.合法饭店或民宿(第一优先)
B.交通费(火车、飞机、台铁、船舶或游览车)(第一优先不足部分由本项支应)
10.切结书
11.申请企业员工旅游请附该公司设立登记表影本及保险单团名为该公司
叁:经费核发原则
全程住宿台东依旅游天数补助,每天每人500元,非全程住宿台东依住宿天数补助每人每天500,依此类推
- 2天1夜行程:
旅游台东没有住宿,无补助款。
住宿台东1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2日总计1000。
- 3天2夜行程:
住宿台东1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1日总计500。
住宿台东2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3日总计1500。
- 4天3夜行程
住宿台东1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1日总计500。
住宿台东2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2日总计1000。
住宿台东3晚并合乎补助规定每人每日500合计补助4日总计2000。
申请补助资料邮寄地址:台东县政府交通及观光发展处观光管理科
联络电话:089-357095
传真:089-335349
台东县政府交观处Line官方帐号ID:@pjj0689o